关于举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与安全管理人员履职能力提升》培训班通知
江苏省职工安全在我心中组委会
文件
江苏极致安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江苏省安全生产专业培训机构)
关于举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与安全管理人员履职能力提升》培训班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条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为进一步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强化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履职能力,提高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防范水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江苏省职工安全在我心中组委会联合江苏省安全生产专业培训机构江苏极致安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定于2023年3月1-3日在苏州市举办一期《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与安全管理人员履职能力提升》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各单位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经理、安全处、部(科)室负责人、安全管理及工会相关人员、班组长及其他管理人员等。
二、培训内容:
模块一:安全生产事故警示及法律法规形势
1、典型事故案例剖析及教训
2、安全生产最新政策法规变动摘要
3、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六大要点
4、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生产重要论述的十句“硬话”
5、《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对安全履职要求
6、《安全生产法》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
7、刑法修正案十一模块二:先进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8、杜邦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启示
9、讨论:过去与现场管理安全的不同点
10、传统安全管理的特征
11、安全理念的演变
12、安全管理国际最新趋势
13、现代安全理论的发展
模块三:安全生产最新法规政策
14、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的15条硬措施
15、新时期安全生产法要解决企业安全工作的问题
16、《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对安全履职要求
17、研读“两高”司法解释,关于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规定两高司法解释对刑法犯罪主体的解读与界定谁可能涉及安全生产刑事犯罪
18、解读《安全生产法》,明确法定安全责任主体
第一条 要求立法目的的改变
第三条 要求安全生产工作机制的完善
第三条 要求三个必须的落实
第三条 要求关键策略的落实
第四条 要求落实源头防控的组织管理与技术要求
第五条 要求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安全
第五条 要求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第二十一条 要求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职责
第二十五条 要求安全管理机构及安全管理人员责任
第二十二条 要求落实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19、法律法规对生产经营单位的责任主体界定
什么是企业主要负责人?
什么是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
什么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20、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两个主体
谁是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主体?
谁是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主体?
21、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四个责任
谁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
谁负责安全生产属地监督?
谁负责安全生产直接监督?
谁负责安全生产直接管理?
22、需要落实的主体责任内容
安全条件,合法合规
日常管理,建章立制
资金投入,满足要求
机构人员,按标配备
教育培训,全员合格
安全设施,同时到位
较大危险,标志明显
工艺设备,合法可靠
危险物品,严格管理
事故隐患,及时消除
疏散出口,保持畅通
危险作业,专人管理
危险防范,如实告知
PPE用品,配备使用
相关各方,协调管理
制订预案,定期演练
发生事故,立即救援
工伤保险,依法缴纳
模块四:应急管理与应急管理体系
23、应急管理体系的基本构成
24、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原则
25、应急管理体系响应机制
26、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要求
27、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与管理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要求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分级和种类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步骤
综合应急预案编制内容
专项应急预案编制内容
现场处置方案的编制内容
28、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演练练的实施
应急演练的评估和总结
应急演练后续行动
29、事故应急处置
事故现场的控制措施
负伤人员的紧急救护
模块五: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30、双重风险预防控制机制概述
双重风险预防控制机制来源
为什么要求构建双重风险预防控制机制
构建双重风险预防控制机制的内容
构建双重风险预防控制机制工作开展步骤
构建双重风险预防控制机制实施方案
31、风险分级管理的目的与意义
32、风险分级管控的相关概念
33、安全风险分级分类管理与公示
34、危险源辨识方法
安全检查表法(SCL)
作业安全分析法(JSA)
作业条件分析法(LEC)
危险能源辨识法
35、案例分析与互动练习
36、风险评估方法
是非判断法
波士顿二维矩阵法
作业条件风险评价法(LEC)
37、确定重大风险补充方法
38、风险控制措施
39、事故隐患的分类
40、建立隐患排查机制
41、隐患排查工具与方法
42、确定控制措施
43、隐患的登记、建档、报送管理
三、通过培训学习,可以达到以下目的:
提升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与安全管理人员履职能力和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符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四、培训方式:
专家现场讲解,结合案例分析,分享经验讨论互动结合。
五、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3月1-3日(三天时间)
地点:苏州市(详细地点及乘车路线另文通知)
六、相关费用
费用1380元/人(培训费、餐费、资料费、岗位培训合格证书),住宿统一按照会议价格安排,费用自理。报到现场交费,出具正式培训费发票。
七、培训证书:
培训经考试合格后由安全生产培训机构颁发《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八、报名方法
1、请填好报名回执表后将表格传真或发送电子邮件至会务组,会务组收到报名表后于开班前一周将详细报到地点和乘车路线以书面形式告知参加培训人员。
2、联系人:郑杰电话:025-8330438313331435338
传真:025-83215919电子邮箱:jsakbjs@163.com
附:报名回执表
报 名 回 执 表
单位名称 | 联 系 人 | |||||
邮 箱 | 联系电话 | |||||
开票单位名称 | ||||||
纳税人识别码 | 专票/普票 | |||||
专票地址 | 专票电话 |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
姓 名 | 性 别 | 职 务 | 联 系 电 话 | |||
说 明: 1、参加单位请详细填写上表,如人数超过十人,可另附纸,填好后将表格回传或电子邮件至会务组,以便及时安排会务事宜。 2、培训费用发票为普通国税发票和专用国税发票两种,机关事业单位按规定仅需要国税普通发票,提供纳税人识别码即可。如相关企业需要开具专用国税发票,需填写上表详细开票信息或将开票信息传真或电邮至会务组。 3、如需要会务组预留房间的,请填写以下内容,以便会务组及时安排房间,如不填写者视为无需会务组预留。 3月1日 单间( )间 标准间( ) 3月2日 单间( )间 标准间( ) 4、 联 系 人:郑 杰 联系电话:025-83304383 13331435338 传 真: 025-83215919 邮 箱:jsakbjs@163.com |